赵剑峰 先生 / 女士 的 第 29 类 70164824 号 “ 客传客 KE CHUAN KE 及图 ” 商标被商标局驳回不服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,特委托AG旗舰厅代理该商标的驳回复审事宜,并最终取得维权成功。
案件回顾:
商标对比图如下:
1、申请商标与上述引证商标在商标构成、整体外观效果、显著性、含义及呼叫上均存在巨大差异,根本不构成近似,更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,根据《商标法》的相关规定,申请商标理应作为商标获得核准注册。
2、申请人注册申请商标完全是出于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善意目的,本案中申请商标在29类注册,完全是作为申请人的系列保护商标来申请的,其作为申请人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措施,应该受到保护和肯定。
3、立足于我国《商标法》的基本原则,申请商标的注册并不与任何商标发生冲突,并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,申请商标正常合法的注册理应受到保护。
为此,特在本案的重要商标评审阶段提交上述复审申请,建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充分考虑本案客观情况,进行综合评审,依法对本案申请商标予以核准注册,以维护申请人及相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AG旗舰厅律师充分考虑本案客观情况,进行综合分析,商评委最终裁定 70164824 号“ 客传客 KE CHUAN KE 及图 ”商标予以初步审定,维护了申请人及相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